营改增”对 省农村信用社的影响研究
摘 要
自 年月日起,研究表示,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
税改征增值税(以下称营改增)试点,建筑、房地产、金融、生活服务
等行业的营业税纳税人,将纳入试点范畴,以缴纳增值税代替缴纳营业
税。
银行业由于其业务种类多,核算也比较复杂,被认为是最后一批营改
增行业中的一大难点。但是从国际的角度来看,银行业征税模式在各国
不尽相同,或者是免税、或者是只收营业税、或者对一部分业务征收增
值税课税。我国的营业税制度也是参考其他国家而逐渐形成的,目前来
讲,西欧的一些国家暂免征税,当然只对于银行等机构,比如果法国。
哪怕是在金融业发达的美国,也是以高额的所得税代替了银行业金融机
构的营业税。事实上,在发达经济体中,尚没有国家对利息收入征收增
值税。从国内实际情况分析,银行业的营改增主要遇到三大难题:一是
银行业营改增的基本原理不是很清晰;二是进项税额抵扣是一个很大的
问题;三是银行业营改增后需要开具的发票量过于庞大,存在人手不足
的问题。因此,我国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,无论在税制设计上还是征收
管理上均具一定难度。
本文以“营改增”为背景,以 省的农村信用社为例,重点对营改增